护城河里的鱼儿又少了,垂钓者屡禁不绝,报纸上干脆以鱼儿的身份发了一份告全体市民书,恳请放鱼儿一条生路。看到这则新闻时,我就在想,对现在人来说,公共场合的垂钓已经该算做是一种陋习了。
前些时候,带着孩子去公园玩,经不住孩子的央求,玩了一回钓鱼。在一个大池子里,放了很多的小鱼(通体发红的那种,不晓得是草鱼还是锦鲤),只要放下钓勾就会有鱼来咬,十分钟时间就钓上来四条小鱼,当时玩得很高兴,也算是头一次垂钓成功。
钓完把鱼带回家,问题来了,小鱼似乎不吃东西,后来了解到,鱼嘴受伤了,短时间内是不进食的。过了两天,一条鱼就毙命了,因为没有准备,只用了一个盆放养着鱼,空间显然有些偏小了。养了几天,时常忘了换水,直到水有些发浊了,才想得起来,孩子也逐渐没了刚开始的兴头,于是就想有空的时候到公园里放生好了。
偏那几天有些忙,更赶上放小假,带着孩子老婆回了趟老家,等回来的时间,鱼儿就全死掉了。小鱼儿最后的贡献就是喂猫,院子里的猫三两口就呑下一条,接着另一条,吃得很欢实。
于是在想,原本没有养鱼的打算,带回来本就多余,真是有些“糟戝鱼命”。公园里很多人是喜欢鱼的,投食的人很多,鱼儿似乎也就没有了野生环境下的那种警觉,只要有吃的就会来咬,于是公园里的鱼成了最容易上勾的鱼。时常见一些孩子和年轻人偷偷的放线钓鱼,保安也没有时间全天候的来湖边盯守,于是在孩子们的兴奋中鱼儿一只只的被钓起,这些不大又不小的鱼,既没有佐餐的价值,也没有长期饲养的乐趣的鱼,注定要短命了。
有时候换个角度来想,社会资源还是太少了,比如草地,比如湖里的鱼。谁都知道走在青青草地上很舒坦,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去玩高尔夫,也就只能在城市的公园里稍稍放纵一下腿脚了。鱼也一样,如果身边的江河湖泊鱼儿四处都是,钓鱼自然也就算不上太大的乐趣。但是,终究我们的资源还是太有限了,我们很难像老外一样有一个私家的庭院,自己的草坪,每人去草地上走下,草地就成秃地了,每人体验一下钓鱼的乐趣,河里就不会再有鱼了。
我想在我们的人口降不到一定限度以内之前,这一样的矛盾会一直存在下去,在此之前只能是靠一些制度来约束大多数人的举动,或许用重罚来补充一下护城河里损失的鱼,对那些损害公共资源的人来说会管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