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/01/30 | 关于Flash常规命名准则的内容摘要
类别(Flash课件设计) | 评论(0) | 阅读(281) | 发表于 11:35

对于编写逻辑代码而言,命名约定非常重要。
主要目的是提高 ActionScript 2.0 代码的可读性。所有变量名称必须是唯一的。在Flash Player 7 和更高版本中,名称是区分大小写的。不应该使用具有不同大小写的相同名称,因为这样可能扰乱程序员对代码的阅读,也可能给未强制区分大小写的早期版本的Flash 带来问题。在 Flash 中命名变量、文件和类等项时要牢记以下这些准则:
■ 限制使用缩写词。
使用一致的缩写词。缩写词必须清楚地仅表示一种含义。例如,缩写词“sec”可能表示“section(部分)”和“second(秒)”。
■ 连接单词以创建名称。
在连接单词时请使用混合大小写以便区分每个单词,增强可读性。例如,选择使用 myPelican 而不要使用 mypelican。
■ 按描述过程或描述项的方式命名文件,如 addUser。
■ 不要为方法或变量使用非描述性的名称。
例如,如果检索访问者的用户名数据,则可以使用 getUserName() 方法,而不要使用意义不明确的 getData() 方法。此示例表示要发生什么,而不是实现的方法。
■ 尽可能保持所有名称最短。
切记,一定要保证名称具有描述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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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名变量
变量名称仅能包含字母、数字和美元符号 ($ )。变量名称不能以数字开头。变量必须是唯一的,且在 Flash Player 7 和更高版本中要求区分大小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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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可能对变量使用严格数据类型指定,严格数据类型指定不会减慢 SWF 文件的速度。
不要过多使用 Object 类型。
数据类型注释应力求精确,以提高性能。只有在没有适当的备选数据类型时,才使用Object 类型。
■ 在保持意义明确的同时尽可能地保持变量简短。
虽然要确保变量名称具有一定描述性,但也不能太过,不能使用过于复杂和过长的名称。
■ 为了在循环中起到优化作用,请只使用单字符变量名称。
变量以小写字母开头。
首字母大写的名称应保留给类、接口,等等名称。
■ 对于相连接的词使用混合大小写。
例如,使用 myFont,而不要使用 myfont。
■ 不要使用首字母缩写词和缩写词。
此规则只有一种例外情况,即首字母缩写词或缩写词表示这一术语的标准使用方式,例如 HTML 或 CFM。对于常用的首字母缩写词,应使用混合大小写,如 newHtmlParser而不用 newHTMLParser 以提高可读性。
■ 在创建一组相关的变量名称时,应使用互补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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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名常数
■ 常数应为大写字母。
■ 分隔单词应包含下划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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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名布尔变量
布尔变量应以字 “is”开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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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名函数和方法
■ 使用具有描述性的名称
■ 在相连接的字中使用混合大小写。
■ 函数和方法的名称以小写字母开头
■ 在函数名称中描述要返回的值。
■ 为相关的类似函数建立命名标准。
■ 将方法命名为动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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